108學年度第1學期5歲幼兒免學費就學補助開始申請嘍!
補助標準說明:
一、補助對象:102 年 9 月 2 日至 103 年 9 月 1 日間出生的小朋友,或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 會鑑定,核定暫緩就讀國民小學者。
二、免學費就學補助包括「學費補助」及「經濟弱勢加額補助(簡稱弱勢加額補助)」二項,除免學費補助一項免申請, 由幼兒園主動協助辦理外;弱勢加額補助須由家長提出申請,因此,請家長勾選第七點申請欄之選項,並於幼 兒園指定期限內繳回,以利園方協助後續申領事宜。
三、符合「弱勢加額補助」資格者,除家戶年所得不得逾 70 萬元外,還排除家戶擁有第 3 筆以上不動產且公告現值 總額逾 650 萬元,或家戶年利息所得逾 10 萬元者。
四、本學期家戶年所得、家戶年利息所得係採計幼兒與其父親與母親(或法定監護人或養父母)之 106 年綜合所得稅資 料,不動產則採計當年度財產歸屬清單資料。 五、不動產部分,依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之社會救助法第 5-2 條規定,所列之未產生經濟效益土地,必須由家長檢 附相關資料,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個案審核後,得不列入不動產之公告現值總額計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