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申請日期:108年8月1日起受理申請。
•申請作業流程:申請人填具申請書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以郵寄或親送方式,向幼兒戶籍地之核定機關提出。
•草屯地區洽詢單位:草屯鎮公所/社會課/李小姐/2338161分機138
•申請書請自行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索取。